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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第1号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2022-06-06 00:00:00

公告概要

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西山区

公告正文


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2〕第1号



一、项目编号:

CKZB-2022-Z001



二、项目名称:

昆明市第一中学附属西山区山海实验学校食堂设备采购


采购日期:

2022-03-08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云南优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云南省昆明经开区阿拉社区大石坝村138号

被投诉人1: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云南省高新区科园路99号鼎易天城9栋B座6楼

被投诉人2:昆明市第一中学附属西山区山海实验学校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昆明市西山区马街春雨路白沙地项目地块


四、基本情况


云南优浩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浩公司)参与了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昆明市第一中学附属西山区山海实验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KZB-2022-Z001)。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4月25日向本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人投诉称: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针对质疑事项:中标单位在投标过程所使用产品的样品,不满足采购人采购要求和评分要求,未对其评分给予扣除的回复不满意。
本部门于2022年4月27日正式受理投诉。于2022年4月29日向被投诉人及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送达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在投诉处理期间,本部门依法调取、审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就投诉涉及的事项向有关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取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部门于2022年6月2日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或者昆明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山区财政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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